近日,山东威海检验检疫局在对一批进口危险化学品进行口岸查验时发现,其危险公示标签信号词本应为“危险”,错用为“警告”,危险说明应为“高度易燃液体和蒸汽”,错用为“易燃液体和蒸汽”,传递了错误的安全信息,存在安全隐患。对此,检验检疫人员要求企业予以整改。
威海口岸是日、韩危险化学品的重要输入口岸,近两年进口量呈稳定增长趋势,今年前10个月,威海局查验进境危险化学品227批、重710.26吨、货值361.95万美元,检出不合格货物20批、重71.9吨、货值29.57万美元,同比分别增长233%、628%和137.7%。不合格产品存在的主要问题有:进境集装箱未加贴危险品运输符号;《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协调制度》(简称GHS)危险公示标签符号、信号词、危险说明、防范说明,以及供应商标识不符合我国强制性法规要求;未随附安全数据单或安全数据单内容错误。
针对进口危险化学品不规范的现象,威海局提醒进口商:应提高风险意识,全面了解进口危险化学品的相关要求;积极与国外供应商沟通,严格按照我国技术规范要求,制作中文安全标签及安全数据单,并在包装上标出。如果不确定中文标签是否符合我国技术规范要求,应及时联系检验检疫部门申请标签的符合性审查。
(转自中国质量网)